国家卫健委:“白肺”与原始毒株、疫苗接种无关******
12月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网络上关于“白肺”的信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回应,现在出现的所谓“白肺”与原始毒株和疫苗接种没有关系,并且当前的流行优势毒株仍然是奥密克戎毒株。
什么叫“白肺”?焦雅辉解释,“白肺”是肺部影像学表现的一个口语化描述。肺部是由肺泡组成的,肺泡里面充满空气,进行CT或者X线检查的时候,射线穿过肺泡,影像表现为黑色区域;但是当肺泡里出现炎症或感染、有渗出液和炎性细胞的时候,肺泡就会被这些渗出液和炎性细胞所填充,射线就穿不透,从而在影像学上出现白色区域。这个白色区域反映出来的是渗出物的影像学表现,并不是说肺脏组织实体变成了白色。随着渗出液的吸收、炎症的消退,“白肺”的表现会逐渐消退,肺部的影像学表现也会逐步恢复为黑色区域。
焦雅辉强调,并不是只要肺部出现了炎症就叫“白肺”,“白肺”是比较严重的肺炎表现。一般来讲,肺部的炎症比较重、渗出得比较多,也就是白色影像区域面积达到了70%-80%的时候,在临床上大家就将其口语化地称为“白肺”。这个阶段患者会出现低氧血症或呼吸窘迫。这样的患者占比非常低,多见于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可能出现。现在网络上所说的“白肺”有的不是真正的“白肺”,有的并没有达到很严重的程度,却把它误称为“白肺”。
焦雅辉介绍,不仅仅是新冠病毒,多个病原体都可以引发肺部炎症。例如,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包括一些细菌,如军团菌都可以引发肺部的炎症,严重的时候都可以出现炎症表现。对此,我国有成熟的专家共识和治疗方案,主要是俯卧位通气以及给氧治疗,包括无创呼吸机、有创呼吸机,还有ECMO。加强原发病的病因治疗,白肺患者中有相当部分可以好转。
“借此机会呼吁,我们一定要加强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监测,做到关口前移。老年人发生感染,尤其是出现呼吸困难等转重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就诊。我们也要求,对于老年重症患者,不需要经过分级诊疗逐级转诊,要直接转诊到三级医院进行就诊救治。”焦雅辉说。(光明网编辑郝梦晗整理,资料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健康中国”公众号)
浙江杭州余杭发布“强信心 拼经济”36条措施******
1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发布36条“强信心拼经济”全力实现开门红实施意见,该36条主要包括支持企业稳岗引才、全力提振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增产扩能、聚力稳外贸拓市场、稳定资源要素保障等五大方面。
在支持企业引才方面,余杭区设立1亿元海外引才专项奖励资金,对相关申报单位按照最高10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余杭企业招用初次来杭州市就业的海外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最高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为提振消费市场,余杭区发布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对消费者在余杭区登记注册、纳入余杭区社零统计的新能源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其中,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在20万元(含)—30万元的补贴6000元;在20万元以下的补贴2000元。
依照发布的36条措施,2023年度一季度在余杭区新注册外贸企业,一季度出口在100万美元及以上,每实现出口100万美元,将获得2万元奖励,最高获得奖励200万元;存量企业一季度新增出口达到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及以上,且出口增速高于全区的,将分别获得奖励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
余杭区鼓励倡导在余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余稳岗,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员工送消费券、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游、送出行、送岗位、送培训、送亲情、送保障,其中对非浙江户籍并在余缴纳社保的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对2023年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余杭区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坚守岗位的外市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同时,2023年春节期间,余杭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发放民宿(农家乐)、农产品消费券,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加大对限上社零企业的支持,加大批零住餐支持力度,开展景区“免费游”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宣传,开展“文艺星火赋美”等夜间演艺项目等,余杭区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提振消费市场。
在鼓励企业增产扩能方面,余杭区对2023年一季度营收达到100亿元且同比增长6%的信息软件业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在库的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国有公司拿地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支持鲲鹏企业、上市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区内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支持企业实施技改,对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库制造业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际发生并实现统计入库的设备投资,在现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资助3个百分点。同时,加大对“小升规”企业扶持力度、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加快国高企、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兑现、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此外,余杭区还通过落实“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扩大外贸主体队伍、加快出口增量提升等举措稳定外贸市场;开展“杭州余杭·全球招商季”活动、推行“拿地即开工”、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等举措稳定资源要素保障。据悉,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通讯员徐颖 谭琴 光明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习 记者 陆健)